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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号酒泉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酒泉市体育局发布时间:2018-01-11 09:57:14

酒市体字〔2018〕5号

 

酒泉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体育中心,市体校,市直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局机关各科室:

    《酒泉市体育局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制度》已经市体育局党组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酒泉市体育局

              2018年1月8日


酒泉市体育局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市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管控力度,做好市体育局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从本局发出的信息既能科学、准确、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使之更好地为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为群众了解发展动态提供服务,又能安全有效、保证机密信息不被泄露,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1.真实性。反映工作的信息要真实可靠,不夸大其词,不刻意编造。

    2.时效性。报送信息一定要及时,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3.全面性。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的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

    4.安全性。为保障信息内容安全、不泄露机密,信息管理实施层级负责制,市体育局科室撰写的信息需要提交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同意外发后,将电子版提交局办公室发出。各县(市、区)文体局、体育中心、市体校、市直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产生的信息须经本单位领导审签同意后报送市体育局办公室。

    二、信息报送内容

    1.市体育系统的业务工作动态;

    2.工作中成功的做法、经验、理论思考;

    3.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经验;

    4.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5.机关党政工作、民族统战、扶贫济困、安全生产、防范邪教、公益实效、工、青、妇等方面工作动态及经验;

    6.工作推进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个人典型事迹;

    7.其他需要反映的工作内容。

    三、信息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各县(市、区)文体局、体育中心、市体校、市直单项体育协会、局机关各科室信息员将领导审定、同意外报的信息(涉密内容不得报送),通过邮件或纸张的形式报市体育局办公室,局办公室统一收集、登记后外发。市体育局收件邮箱为gsjqtyj@163.com。

    2.实行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市体育局办公室按季度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和采用外发情况进行通报。将通报结果在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年终将结果纳入考核。

    3.局机关办公室每月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信息不少于5篇。

    4.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市体校、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工作,在人员调整时要及时做好衔接工作,保证信息工作不断档。

    5.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保证质量。撰写信息要结合实际工作及特色亮点,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及时捕捉、搜集、整理、报送各类信息。报送的信息应当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语言规范,文字简练,事例、数据和图片真实可靠准确,计量单位使用符合国家规范。